為什麼不離開:家暴受暴者的困境

受暴婦女所面對的困境,往往環環相扣、互相影響(圖:工作日誌)

當一件家庭暴力的案件被發現時,除了提供家暴受害者驗傷與治療等醫療上的協助之外,也會有社會局、社工等相關的工作者進入案件,協助受害者聲請保護令、提供諮商治療等社會資源。然而在大多數人的想法中,對於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仍存在一些迷思或疑問,其中最多人疑惑的通常是:為什麼這些受害者不離開?

某些社會觀念可能會認為,家暴受暴者若直接離開加害者,就可以解決家暴的問題,但實際上,這是錯誤將問題歸因於受害者,且忽略了不同受害者的多樣無法離開的原因與因素。許多受害者可能面臨如下的不同原因與情況,使他們難以離開受暴的困境:

1.經濟
(1) 受害者無工作,無獨立經濟來源。
(2) 加害者為家中唯一經濟來源,為了經濟收入或子女生活花費忍耐。
(3) 受害者的經濟受到加害者的控制,無法自由支配個人的經濟。

2. 情感
(1) 受害者對加害者仍有情感上依附關係,不願離開。
(2) 受害者希望與孩子在一起,但可能加害者控制孩子/受害者沒有錢單獨養孩子/其他原因等,於是選擇繼續與加害者一起養育孩子。
(3) 受害者可能離開過,但可能在親友「勸和不勸離」的氛圍下,迫於情感壓力回頭。

3.社交
(1) 受害者可能缺乏支持他的人際網絡,找不到人求助。
(2) 受害者可能受到加害者控制,導致其與外界的社交網絡逐漸斷裂、失去聯繫,在需要求助時更難找到適合的求助對象。

4. 居住空間
(1) 受害者無經濟能力或機會尋找獨立居住空間,或沒有娘家(也可能距離遙遠)而導致離開後沒有住所,因此無法離開。
(2) 受害者可能已離開,但加害者不斷至新住處騷擾、叫罵、恐嚇,警察鄰居時常關切,受害者迫於壓力而必須經常更換住所,或放棄離開又回去。

5. 資訊不對等
(1) 受害者可能不知道透過什麼管道求助。
(2) 受害者可能在嘗試求助(報警、打113後),因為不了解後續處置,而主動放棄求助(例:社工可能表示會安置小孩,受害者認為安置會與小孩分開,遂主動要求終止社工服務)。
(3) 受害者可能不覺得自己正在被家暴,認為現在的狀況可以自行處理。

以上所舉的項目,僅是我們提供的一些可供參考的範例,實際上對於家暴受害者而言,這些問題錯綜複雜、無法分開討論,也並非可以逐項處理的情況。實際上,這些因素常常相互影響,又互相加重,循環導鞏固了無法離開的困境。

而在了解這些情況的同時,我們也應該告誡自己,應該避免對於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「完美受害人」的要求。對於受家庭暴力的人而言,如果社會大眾設置一個門檻,要求受害者要符合大眾對於「受害者」的想像後,才可受到幫助。只會使得這些受害者陷入不被接納的困境,錯失求助的時機。

延伸閱讀

直接下載

為什麼不離開:家暴受暴者的困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