催生家庭暴力防治法:鄧如雯事件


鄧如雯案是1993年台灣社會一件重大刑案,鄧如雯因為長期受暴、父母手足及子女受其丈夫長年生命威脅、暴力對待甚至性侵,最終鄧如雯殺死丈夫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,因為婦女團體的聲援與倡議,鄧如雯案成為台灣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契機,亦促成日後民法、性侵害防治法、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修訂與成立。是台灣1990年代的重大婦女運動議題。

食髓知味的暴力與控制

鄧如雯是家中長女,家裡還有兩個妹妹及一個弟弟。父親是工人,母親則從懷她時就拚命地從事各種打掃、煮飯工作,一家人在板橋過著租屋生活。林阿棋,一個大鄧如雯二十多歲,也住板橋,並開店做生意;十八年前在大漢橋下,對當時年輕貌美的鄧如雯母親起了色心。鄧如雯母親雖然經過一番拉扯、抵抗,仍然敵不過林阿棋的蠻力而遭到性侵。自此,開啟了鄧家一連串不幸的遭遇。

那時候,鄧如雯只知道有林叔叔這個人,但並不曉得他是母親怎麼擺脫,都擺脫不掉的人。說來,鄧家本就拮据,林阿棋為了纏住鄧如雯母親,便經常每次五千、一萬地資助鄧家度過難關。而鄧如雯母親為了整個家庭和四個小孩的生計,只能一再吞忍林阿棋的所作所為。藉由經濟上資助,林阿棋逐漸控制了她們家,並讓鄧如雯母親在暴力與性侵之間不斷地循環,卻毫無招架之力。

有一回,母親被酒醉來家裡搗亂的林阿棋毆打,住了院。當時才國三的鄧如雯去醫院探視母親,剛好被林阿棋看到,他便暗自覺得這次真是一個好機會。趁鄧如雯結束探視,就假借好心送她回家。在車上,林阿棋開始講一些黃色笑話、吃鄧如雯豆腐。原本她並不以為意,到後來,漸漸發現窗外景色稀疏,行經的也不是大馬路,就開始顯得緊張。於是,林阿棋就把車停在路邊,反鎖車門後對她說:「妳不用緊張,等一下會很舒服的。」就這樣對鄧如雯性侵。

當時,民風保守的社會,十五歲女孩子對於「性」實在所知有限,就連鄧如雯母親也灌輸貞節的重要性及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。所以,在被性侵的當下,鄧如雯感到無比羞恥,卻不敢有任何反擊。林阿棋眼看她在哭,便藉機安撫她。只要乖乖配合、不把事情說出去,他反而會對她跟家人更好。後來,林阿棋一逮到機會,就對鄧如雯性侵,以滿足性慾。鄧如雯還因此懷孕,並在林阿棋逼迫下,兩個人開始過著同居生活。 然而,這竟然又是一場噩夢的開始。變成同居人後,鄧如雯幾乎天天被林阿棋打。每當他酒醉返家,高興時對她冷嘲熱諷,不高興時就一陣拳腳相向,把她當沙包揍。而好幾次,鄰居李美玲都聽到激烈爭吵聲,想打電話報警,但總是被丈夫阻止,美玲丈夫甚至還說:

「這是別人家尪咧管某(老公在管老婆)啦,妳沒必要去多管閒事,知道嗎?」

這樣的話語,隱約透露著,丈夫對妻子的家庭暴力,就大多數人觀念來說,仍然是一件很私人、根本不可以張揚的事情。

與性侵自己的犯人結婚

一開始,鄧如雯覺得如果林阿棋只把氣出在她身上,家人不再受到暴力對待,那麼她能忍多少就忍多少。可是有時候,她受不了暴力,還是會逃回娘家。那時林阿棋還不知道她的下落。在遍尋不著之下,為了逼她回來,就把留在家中、未滿一歲的大兒子甩在九人座箱型車車頂上,然後回駕駛座上,不斷猛踩油門後又急煞車,差點讓兒子滾落地上。這場景被李美玲親眼目睹,趁林阿棋不注意,趕緊把小孩抱回來躲藏。隔天,李美玲聯絡上鄧如雯的三妹鄧如綉。鄧如綉就趁林阿棋還沒找上門以前,再把小孩轉交給鄧如雯,並示意她趕緊離開。就這樣,她帶著兒子來到土城一處宮廟暫時躲避。

到了晚上,林阿棋登門討人。鄧如雯的父親為了保護女兒,抵死都不肯說出她們的下落,並且和林阿棋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。鄧如雯父親被打得遍體鱗傷,林阿棋更發了瘋似地砸毀家裡所有看得到的東西,電視、冰箱、電燈、櫃子,無一倖免。後來,他甚至找來延長線,把鄧如雯父親捆綁,吊起來毒打一頓。二妹鄧如蕙趁著林阿棋注意力都在她父親身上的時候,逃了出去,並找了鄰居,請求幫忙報警、救人。

隨後,鄧如雯的父親被送醫救治,林阿棋則進了警局,警方通知林阿棋家人前來處理。當時承辦員警只冷冷地丟下一句:

「這是你們的家務事,何必弄得那麼難看?要怎麼處裡都可以,就是不要再來(警局),增加我們的負擔!」

剎那間,鄧如雯感覺到警察根本只想對這件事,敷衍了事。後來,案件進入調解程序,對方家人也釋出誠意,希望能以和為貴。而此時鄧如雯心裡其實明白,如果不和林阿棋結婚,未婚生子的結果,就是會受到左鄰右舍的異樣眼光、指指點點,而難有立足之地。在幾經思考後,鄧如雯只好順從雙方希望,跟林阿棋結婚。對她來說,這麼做同時也還冀望,家人不要再因為她這個女兒而受牽連了!

求助無門的「家務事」

結了婚以後,林阿棋不僅對於身為妻子的鄧如雯拳腳相向,更三不五時落狠話:「我是一家之主,你們吃、穿攏靠我,沒有我哪會有妳們?我打妳一下又怎麼了?就這麼禁不起打?做某ㄟ(妻子)本來就該順尪的意!」演變到後來,甚至連自己兒子也不放過。好幾次,她都受不了虐待而離家。然而,只要林阿棋找不到鄧如雯,就到娘家討人、發洩亂砸一通。有次甚至嚴重到,把放在屋外兩桶二十公斤桶裝瓦斯,打開安全栓,一桶朝著門縫向屋內放瓦斯,企圖引爆。另一桶則從樓上大力往下丟,差點釀成嚴重危害。

民國79年8月,林阿棋因為經商失敗,心情鬱悶,無處發洩。回到家又看見兩個兒子吵鬧不休,心中怒火頓時被點燃。盛怒之下,就把小兒子倒栽蔥吊起來,浸到運轉中的洗衣槽漩渦中。在旁邊正做著家事的鄧如雯,見狀馬上上前阻止,並把兒子搶過來,抱回房間。然而,這樣更讓林阿棋不爽,從抽屜拿出備份鑰匙,開了門闖進去就是一陣毒打。一旁小兒子才剛經歷生死關頭,大兒子被反鎖在門外更哭喊:「不要打媽媽、不要打媽媽!爸爸不要再打媽媽了……。」後來,林阿棋因為其他事件而遭警方提報流氓,交付管訓處分兩年。也因為這樣,鄧如雯母子三人才得以有一些安穩的日子。然而,好景不常,丈夫回來以後,又繼續對妻子、小孩毒打。有一次,小兒子被林阿棋虐待,整個頭皮、右手有多處撕裂傷,鄧如雯一氣之下,就帶著兩個兒子離家出走。

沒想到,這一離家,林阿棋竟揚言要強姦鄧如雯的兩個妹妹,把她們賣到妓女戶,也要對她弟弟潑硫酸。三番兩次就是打電話騷擾她娘家、要求兩個妹妹提供性服務。82年5月間,林阿棋更直接到鄧家鬧事,那時候鄧如雯的父母都出門買菜了,他就借酒壯膽,企圖對兩個妹妹性侵。經過一段拉扯衝突,正面臨危及之際,鄧如雯父母返家,見狀立即制止,並發生嚴重扭打後,把他趕了出去。9月28日晚上,林阿棋故技重施,闖進鄧如雯娘家,砸破所有門窗玻璃,並攜帶汽油企圖放火燒房子,並且再次揚言活埋鄧如雯的弟弟。

接到娘家一再被丈夫作亂、恐嚇的消息後,不得已鄧如雯只好趕緊回家,當下就被還未離開的丈夫扯髮、毆打,並拖回家軟禁。10月27日下午,鄧如雯接到二妹的訴苦電話,說那天快中午的時候,林阿棋趁只有她跟小妹在家,硬闖家中企圖對她們性侵,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了,十月初也有兩次。一次被剛返家的父親極力阻止,一次是喊叫之下鄰居趕來救援。鄧如雯聽到這消息當下,感到非常憤怒,因此又和林阿棋起了嚴重爭吵。

爭執之下遍體鱗傷的鄧如雯,倒在沙發上心想,如果和丈夫正面衝突、硬碰硬,根本沒辦法保護家人,反而換來一陣毒打。想著想著,就先帶兒子出門,到雜貨店買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支鐵鎚,於下午九點多返回家中。看到丈夫當下,腦海浮現出一幕又一幕下午妹妹說差點被性侵的訴苦電話,以及過去丈夫毆打父親、虐待兒子的事情。那些多年來累積的痛苦煎熬、舊恨新仇,油然而生。為了保護好家人以及最後的生存尊嚴,她先是拿了鐵槌猛敲丈夫頭部。丈夫被痛醒後開始掙扎,鄧如雯見他抵抗,開始害怕:「如果讓他有餘力還手,等一下死的就會是自己,家人也會連帶遭殃……。」於是,鄧如雯心一狠,再拿起水果刀猛刺他的心臟。最後,林阿棋因失血過多死亡。

保護受暴女性 vs. 合理化暴力行為?

後來,這件震驚社會的殺夫案一曝光後,在沒有釐清原因與脈絡的情況下,大眾紛紛為鄧如雯的殺夫行為做下定論。雖然有人同情她的遭遇,認為要盡速建立一套家暴救援防制系統,但更多輿論則認為,如果最後法官做出無罪或減刑判決,將讓男性從此無法安眠。而當時婦女團體的聲援行動,更被譴責不應把暴力行為合法化,進而干預司法審判。也有人認為鄧如雯的殺夫行為根本就是現代潘金蓮,或說清官本就難斷家務事,這種家庭紛爭不應該鬧到法院來。審判法官也覺得,殺人就該判刑,而鄧如雯也承認殺人,不滿婦運團體把社會搞得沸沸揚揚,開個庭大批媒體都跑來。

另一方面,鄧如雯殺夫案發生時,聲援團體紛紛希望比照美國「羅美娜閹夫案」,要求法院讓鄧如雯做精神鑑定。不過,並未被一審法官接受,最終判刑五年三個月。當年辯護律師堅持上訴,同年於臺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程序。民國84年,法官採信三軍總醫院精神科出具的精神鑑定證明,認為她因為長期受暴導致精神耗弱,改判三年六個月。這一件社會矚目刑事案件,加速了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的訂定,而總統於87年6月24日公布該法,更因此被訂為國內的「家暴防治日」。